過去的幾十年,中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環境與發展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自2015年元旦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環保風暴"是不會化為細風和雨,zui終變為有序的管理?*、企業等又應該做好哪幾個方面的心理準備?
逐本溯源,過去的幾十年,中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環境與發展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在工業化過程中,造紙、電力、冶金等重污染行業,控制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難度加大;在城市化過程中,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地表植被受到破壞;在農業現代化過程中,化肥農藥的使用和養殖業的發展將使耕地污染、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防治任務更為艱巨;在社會消費轉型中,電子電器廢物、機動車尾氣、有害建筑材料和室內裝飾不當等各類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趨勢……幾十年的污染治理,始終沒有改變環境形勢依然嚴峻這個現實,原因在于環境治理是個系統工程,不能指望行政、法律手段單打獨斗。而企業,可能是環保中的重中之重。
對于新《環保法》的實施,*、企業等應該做好四方面的心理準備:
一是原本企業是地方*的“座上賓",是地方*招商引資過來的,*難免會對企業開一些“方便"之門,企業必須“斷奶"。
二是原本地方*大包大攬,但新《環保法》規定了地方*的環保責任,如果違法一并追究責任。
三是技術準備,企業時不時出現超標排放,理由是治污設施檢修或損壞而臨時停工等,按照新《環保法》要求,只要不達標排放就嚴懲,因此“該技術改造的就技術改造"、“該上環保設備的就趕快上設備"。
四是對于環保部門的執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面對新《環保法》,上市企業有不少建議。
首先,要盡快出臺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綠色清單和綠色通道目錄,特別是針對京津冀等重點地區,明確節能環保等符合國家政策的項目,簡化審批程序、簡化流程、減免費用等。
其次,對“合同環境服務"等創新商業模式進行專題調研,出臺類似“合同能源管理"的鼓勵政策,讓企業有利可圖,促進第三方環保服務公司開展業務,撬動社會資本。
再次,要全面落實和實現市場化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建立“京津冀綠色碳排放交易銀行",開展碳排放強制性交易。zui后,要進一步發揮產業聯盟和行業協會的作用,支持產業聯盟進行行業并購、市場維護、市場開發等工作,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直接鼓勵。
今天的治污與十幾年前已有很大不同。原來認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卻一文不值的清新空氣、干凈的水,如今成為人們珍惜的公共產品,生態環境在人們生活幸福指數中的重要地位不斷凸顯,環境問題日益成為重要的民生問題。嚴格的法律必將極大地推動環境治理。但治污和生態修復是個“病去如抽絲"的漸進過程,它既要有壯士斷腕般的果敢,也需要滴水穿石般的韌勁,需要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作相應的調整和配合。只有當zui嚴厲的環保制度、zui迫切的民生需求與切實可行的治理、修復手段相互策應時,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才可能如期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