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設施——一級生物安全水平
一級生物安全水平的動物設施適用于飼養大多數經過檢疫的儲備實驗動物(靈長類除外,關于這類動物應向國家機構咨詢),以及專門接種了危險度1級微生物的動物。要求應用微生物學操作技術規范(GMT)。動物設施的主任必須制訂動物操作和進入飼養場所應遵循的政策、規程和方案,為工作人員制訂適宜的醫學監測方案,制訂并執行安全或操作手冊。
動物設施——二級生物安全水平
二級生物安全水平的動物設施適用于專門接種了危險度2 級微生物的動物,需要進行下列安全防護:
1、必須符合一級生物安全水平動物設施的所有要求。
2、在門及其他適宜的地方張貼生物危害警告標志。
3、設施的設計必須易于清潔和管理。
4、門必須向內開,并可以自動關閉。
5、要有適宜的溫度、通風和照明。
6、如果采用機械通風,則氣流的方向必須向內。排出的空氣要排到室外,不得在建筑物內循環使用。
7、授權人員方可進入。
8、僅接納實驗用動物。
9、應制訂節肢動物和嚙齒類動物的控制方案。
10、如有窗戶,必須是安全、抗擊碎的。如果窗戶可以打開,則必須安裝防節肢動物的紗網。
11、使用后,工作表面應用有效的消毒劑來清除污染。
12、可能產生氣溶膠的工作必須使用生物安全柜(Ⅰ級或Ⅱ級)或隔離箱,隔離箱要帶有的供氣和經HEPA過濾的排氣裝置。
13、動物設施的現場或附近備有高壓滅菌器。
14、清理動物的墊料時必須盡量減少氣溶膠和灰塵的產生。
15、所有廢料和墊料在丟棄前必須先清除污染。
16、盡可能限制銳利器具的使用。銳器應始終收集在帶蓋的防刺破容器中,并按感染性物質處理。
17、進行高壓滅菌、焚燒的物品應裝在密閉容器中安全運輸。
18、動物籠具在使用后必須清除污染。
19、動物尸體必須焚燒。
20、在設施內必須穿著防護服和其他裝備,離去時脫下。
21、必須有洗手設施。人員離開動物設施前必須洗手。
22、如發生傷害,無論程度輕重,必須進行適當的治療,且要報告并記錄。
23、禁止在設施內進食、飲水、吸煙和化妝。
24、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適當的培訓。